提高医保份额等七个方面向行贿人提供便利
起诉书中显示,被告人汤某某曾任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办事员、医政医管科副科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21年10月13日被盱眙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12月19日经本院决定,当日由盱眙县公安局执行刑事拘留;2021年12月28日经本院决定,当日由盱眙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该起诉书被告和盱眙网公布的盱眙县卫健委副科长汤宝玉已被政务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基本吻合,也就是说,这名汤性被告人就是盱眙网公报中的盱眙县卫健委副科长汤宝玉。
经依法审查查明,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汤宝玉在任盱眙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盱眙县卫生局、盱眙县卫计委)医政科办事员、医政医管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医疗机构及个人在医疗机构现场验收评审、诊所效验、医师注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合计折合人民币11.6万元,伙同许某某(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他人现金6.5万元,详情如下: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被告人汤宝玉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现场验收评审职务方面给予行贿人相应的便利,即便是医务室违规“挂靠”医师执业证书,被告人汤宝玉也会照收贿赂为其“办事”。在起诉书中除了记述了汤宝玉肆意使用职权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多次提及到一个人——许某某,据文书记录,这位许某某曾替行贿人朱某甲、朱某乙向汤宝玉进行行贿而且,在2021年4月和6-9月期间,在诊所开办、医师注册等事务上帮助汤宝玉一起“收钱为他人办事”,这位被告人的起诉书也在近期进行了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