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高度重视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针对优抚对象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持续完善相关政策、优化结算服务流程、拓展服务外延,为优抚对象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保障。
提升保障力度。修订完善《宜宾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宜宾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并按相关规定,落实优抚对象定额门诊医疗补助措施,年度补助标准根据优抚对象类别分类执行。优抚对象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在首次报销后,剩余费用中符合相应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二次报销补助,报销比例根据优抚对象类别不同,最低为60%,最高可达100%,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4.6万元。目前,已发放定额门诊医疗补助400万元,发放医疗补助140万元。
优化结算流程。修订《优抚对象一站式结算办法》,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符合优抚医疗补助条件的,由实施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末与对应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结算,有效地缓解优抚对象住院治疗资金垫付压力。目前,已为全市优抚对象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3500余人次。
拓展服务外延。坚持常态化、亲情化、个性化开展优抚对象医疗巡诊服务,启动2024年优抚医疗巡诊工作。由宜宾市优抚医院抽调精干人员20余人,组建专业医疗巡诊队伍,配备大型体检车及其他医疗设备,自今年5月8日起至明年5月上旬,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全市11个县区136个乡镇(街道)近1万名重点优抚对象的免费健康巡诊工作,让优抚对象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温暖与关怀。